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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为什么非法侵占警方不立案?

来源: 法务网|0 2023-02-08 08:46:42

侵占罪一般是在日常生活中明知是他人的物品交给自己保管后出于非法获取利益而将其占有,而且涉及的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依据数额的多少以及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关于非法侵占罪量刑标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解。

一、侵占罪构成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非法侵占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1、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2、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相关资料,从前面的内容中我们了解到侵占罪的构件主要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体等相关要件。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标签: 非法侵占 公共存款 诈骗罪 客观要件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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